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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24咸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间+入口+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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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176名(其中:含“三支一扶”计划35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计划4名)。具体的招聘安排如下: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报名入口:附件1: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 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

  (三)开考比例

  1.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 考试安排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29-33356686)。

  4.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3.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人民政府东配楼2楼203室)申请加分。

  4.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5.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咸阳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7.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 面试

  (一)面试成绩

  1.面试在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下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2.面试结束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3. 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5.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 体检

  1. 体检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 考察

  1. 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

  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 公示

  1.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2. 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

  3.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 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2.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

  3.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4.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5.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6.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7.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8.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9.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1.政策咨询: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33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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